《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支持商贸和服务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的工作部署,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消费品市场加快回暖,促进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和服务业稳定增长,现制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支持商贸和服务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征求意见情况
本措施征求意见稿通过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及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有7个部分,分别对不同的服务业行业给予不同类别的支持。
(一)鼓励商贸企业上限入统:给予达限入统企业(个体工商户)奖励。
(二)鼓励限上单位持续发展: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快速发展,对营业收入增长显著的企业,按台阶、增长情况分类给予奖励。
(三)支持限下样本增量增效: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样本做好数据统计,对营业收入增长显著的样本单位,给予奖励。
(四)鼓励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上规入统:给予达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五)鼓励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持续发展:按企业全年营收总量和增速给予相应奖励。
(六)支持零售企业推广辖区生产产品:按零售企业让利总金额给予一定补贴。
(七)支持商贸和服务业经营主体统计规范化建设:给予规范化建设的企业一定奖励。
四、其他说明
《若干措施》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