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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静怡继承潘渊南的不动产有关登记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8 15:04     来源:自然资源分局   

现有潘静怡申请继承潘渊南的不动产,经审定,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继承的该不动产办理完善用地手续后,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进行登记。现对该不动产办理有关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该不动产办理完善用地手续后,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潘渊南   

  人:潘静怡  

不动产坐落: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街100号。

不动产面积:现实际占地面积为80.37平方米,具体用地面积以完善用地手续审批的面积为准、建筑面积以相关部门竣工备案文件确定的面积为准。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1514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1-6336831

公示单位:南宁市武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7

主办: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西南宁市武华大道37号 邮编:530105 联系方式:0771-63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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