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盘活国有资产,现对两宗国有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进行竞价招租,具体信息如下:
一、竞价招租地块现状及租赁条件
地块一
位置:里建大道与西片区经9路交界处西南侧地块(5个鱼塘)
面积:77.72亩
地块使用条件:按地类养殖鱼、虾等临时利用。租赁期1年,租金按586元/亩/年作为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竞租时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租赁。现鱼塘内养殖的鱼、虾等均为原承租人,原承租人未参与或未竞得该鱼塘租赁权的,由其在15日内清运鱼塘内鱼、虾等。
地块二
位置:发展大道与西片区经8路交界处西北侧地块(鱼塘)
面积:31.49亩
地块使用条件:按地类养殖鱼、虾等临时利用。租赁期1年,租金按586元/亩/年作为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竞租时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租赁。现鱼塘内养殖的鱼、虾等水产品均为原承租人,原承租人未参与或未竞得该鱼塘租赁权的,由其在15日内清运鱼塘内鱼、虾等。
地块三
位置:里建大道与建兴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鱼塘)
面积:39.26亩
地块使用条件:按地类养殖鱼、虾等临时利用。租赁期1年,租金按586元/亩/年作为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竞租时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租赁。现鱼塘内养殖的鱼、虾等水产品均为原承租人,原承租人未参与或未竞得该鱼塘租赁权的,由其在15日内清运鱼塘内鱼、虾等。
地块四
位置:发展大道与西片区经8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鱼塘)
面积:4.28亩
地块使用条件:按地类养殖鱼、虾等临时利用。租赁期1年,租金按586元/亩/年作为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竞租时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租赁。现鱼塘内养殖的鱼、虾等水产品均为原承租人,原承租人未参与或未竞得该鱼塘租赁权的,由其在15日内清运鱼塘内鱼、虾等。
地块五
位置:发展大道与西片区经8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鱼塘)
面积:6.87亩
地块使用条件:按地类养殖鱼、虾等临时利用。租赁期1年,租金按586元/亩/年作为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竞租时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租赁。南鱼塘内养殖的鱼、虾等水产品均为原承租人,原承租人未参与或未竞得该鱼塘租赁权的,由其在15日内清运鱼塘内鱼、虾等。
地块六
位置:规划支1路与规划支2路交界处东北侧地块(原天然纸业水厂)
面积:5.92亩
地块使用条件:按地类种植棉、粮、油、糖、蔬等农作物,租赁期1年,租金按425元/亩/年作为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现该地块内现状有水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竞得者须自行开展安全措施施工(实体围档),并承担相关费用。
其他招租条件:
上述地块如开发区无项目使用,且租户无违约的可续租,续租租金逐年递增,每年的递增额度为5%,续租次数不超过3次,3次之后通过再次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续租期一年一签。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我中心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承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中标后不得以上述理由放弃承租资格,否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租赁期内如因开发区招商及规划项目实施等原因需使用该地块的,租赁方须无条件配合解除合同,交回租赁地块。
二、招租公告期:自2025年4月11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有意参与竞租者应于公告期结束前携带单位或个人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向南宁利东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华强科技孵化园5栋211室)提交竞租报名申请。
四、竞租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租该地块。在公告期结束前,竞租户须交纳竞租保证金(按照标的租金底价的10%进行缴纳,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缴纳),方可取得参加竞租资格。
五、竞租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竞租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点30分,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选定承租人。地点:南宁利东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华强科技孵化园5栋212室)。联系人:龙工,电话:0771-6303962。有意者应按时出席,届时迟到或缺席者,将视同自愿放弃竞租资格。
六、现场竞价规则:上述地块按上述租赁条件出租,本次竞价采用明投(竞投)形式,起始价为竞投底价,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有一位竞租人参与,该竞租人即为承租人。竞标加价幅度:举牌一次加价10元。
七、签订租赁合同: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需按竞租成交确认书要求的期限签订《国有农用地租赁合同书》,并按合同约定交清相关费用,如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签订《国有农用地租赁合同书》、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的,视为自愿放弃处理,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竞租保证金的处理:中标者办妥签订《国有农用地租赁合同书》等租赁手续后,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中标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凭票据到利东公司办理退回竞租保证金手续。未中标的竞租人凭票据到利东公司办理退回竞租保证金的手续,竞租保证金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5年4月9日
地块一:里建大道与西片区经9路交界处西南侧地块(5个鱼塘)77.72亩
地块二:发展大道与西片区经8路交界处西北侧地块(鱼塘)31.49亩
地块三:里建大道与建兴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鱼塘)39.26亩
地块四:发展大道与西片区经8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鱼塘)4.28亩
地块五:发展大道与西片区经8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鱼塘)6.87亩
地块六:规划支1路与规划支2路交界处东北侧地块(原天然纸业水厂)5.92亩